• 发布日期:2022-08-04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推动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鉴定工作体系等进行部署。现就《指导意见》要点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知识产权鉴定是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中的重要环节,能为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机关办案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信息通讯、生物… 【阅读全文】
  • 发布日期:2022-06-2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批示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经国务院同意,于日前印发《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拟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建设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加快打造若干知识产权保护高地。一、背景意义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阅读全文】
  • 发布日期:2021-03-19
    200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6号公布根据2002年12月2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0年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第三条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的,应当采用规范词;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应当注明原… 【阅读全文】
  • 发布日期:2020-12-30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九一号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经济科技快速发展对审查规则的诉求,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作出修改,现予发布,自2021年1月15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12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作如下修改:一、第二部分第十章第3.5节的修改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第3.5节修改为:3.5关于补交的实验数据3.5.1审查原则判断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以… 【阅读全文】
  • 发布日期:2020-11-23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目… 【阅读全文】
  • 发布日期:2020-04-07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三五四号为加强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统一和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制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4月3日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统一和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地… 【阅读全文】
  • 发布日期:2019-0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8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2005年5月1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7月15日起施行。局长李长江二OO五年六月七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保护我国的地理标志产品,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使用,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 【阅读全文】
  • 发布日期:2019-07-31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产品质量的监督第三章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一节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节销售者的产品质… 【阅读全文】
  • 发布日期:2019-07-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于发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依照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条本办法有关商品的规定,适用于服务。第四条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 【阅读全文】
  • 发布日期:2019-07-29
    (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标准的制定第三章标准的实施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 【阅读全文】
  • 发布日期:2019-06-25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四… 【阅读全文】
  • 发布日期:2015-09-15
    国家知识产权局长令第十一号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特制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现予公布,自二○○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局长王景川二OO一年九月十八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为了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下简称布图设计)专有权,促进我国集成电路技术的进步与创新,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第二条登记机构条例所称的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条办理手续需用的形式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形式… 【阅读全文】